在我市就業的房地產估價師需在我學會進行備案登記并領取執業專用章,相關辦理要求如下: 一、 首次辦理估價師備案 流程:在系統中填報資料——提交書面材料——估價師現場簽字——出具資料審核確認書——制作估價師專用章——通知領取專用章 1. 在東莞市房地產評估行業管理系統中(hygl/Project_index.asp),估價師所在的評估機構填報估價師的基本情況表。 2. 上交以下備案資料(加蓋公章)到學會備案: (1)《估價機構檔案表(會員單位)》中估價師基本資料檔案表(hygl/upimg/doc/2008/200811241754512904.doc) (2)身份證復印件 (3)估價師注冊證復印件 (4)估價師評估資格證復印件 (5)在當地人才服務中心托管人事檔案證明復印件 (6)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復印件 (7)按《市學會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hygl/upimg/doc/2011/2011691245243194.doc)要求提交相關資料進行估價師個人會員入會。 (8)按《執業會員專用印章管理規定》(hygl/upimg/doc/2009/20091717341795679.doc)要求提交相關估價師資料,申領估價師專用章。 3. 估價師本人到學會報備資料,并現場簽名。 4. 經審核資料完整,出具審核確認書。 5. 制作估價師專用章。 6. 通知估價師到學會領取估價師專用章。 二、 變更估價師資料 估價師資料在以下情況需要變更在協會的檔案資料,各情況下需交的文件。 1. 修改個人基本資料: 《估價師基本資料檔案表》。 2. 注冊證續期或換證: 《估價師基本資料檔案表》、《估價師注冊證復印件》。 3. 變更機構: (1)《估價師基本資料檔案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估價師注冊證復印件》 (4)《估價師評估資格證復印件》 (5)《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復印件》 (6)《執業會員專用印章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要求文件
三、注銷估價師資料
估價師由于工作變動,離開東莞執業或其他原因需要注銷在我學會的備案資料,該估價師或原機構應為其辦理估價師資料注銷手續。注銷提交文件如下:
1.《估價師備案注銷申請表》
2.若有估價師執業專用章,需要按照《執業會員專用印章管理規定》第六條 印章的回收 交回《房地產估價師注冊專用章注銷表》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專用章。